来了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有关事项
关于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文书的公告为增强商标异议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商标异议决定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商标网()上予以公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二)当事人书面请求不公开,且商标局认为该请求合理的;(三)我局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其他特殊情形。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一)在中国商标网“公众留言”栏目留言。(二)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8500-5-7。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仅供查询人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非法使用文书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20年2月18日